
有关社会调查报告模板集锦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调查报告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调查报告 篇1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话题。面对下岗现象和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就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法。最有效的是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难免有一定的盲目性,为了准确把握住下岗职工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对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心态调查是很必要的,以下便是近百名下岗职工的心态。
我们最需要的是家人的支持
对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中国人来说,下岗无疑就是个沉重的打击,要从阴影中走出来,很需要别人的支持。当人们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得到的是家人的安慰与帮助。在被调查的下岗职工中,绝大多数认为,家人支持有利于他们再就业,此工程的启动,离不开政府和社会扶持和帮助,但同时家人也应支持。为工作而奔走了一天的妻子,看到桌上热腾腾的饭菜和丈夫体贴的话语,会是怎样的感动。而这一切都能让他们调整自我,以积极的心理参加再就业。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得到支持,是其寻找新的岗位,稳定再就业的关键。所以,职业指导人员在对下岗人员的指导中,也应当有意识的去了解来访者下岗后找工作是否得到家人的支持,根据来访者家人的支持程度确定其再就业的难度,从而有意识的支持和帮助他们,还应与来访者家人取得联系,做他们的工作,这样可以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再就业培训好可惜机会少--下岗职工埋怨说
进行再就业培训,为下岗职工灌输市场经济知识,宣传再就业的先进典型,组织已上岗的人员现身说法,这样能增强他们再就业的本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职业培训作为解决失业的一种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手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各级再就业服务机构坚持培训后再就业的基本方针,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目前,下岗职工对其已基本认可,他们认为培训对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有很大帮助,但也同时反映,在被调查对象中,仅有少数人接受过再就业培训。这表明,我们现在进行的再就业培训没能够真正的把下岗职工吸引过来。因此,以后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时,应该注意培训的内容是不是下岗职工迫切需要的,同时,还应注意宣传力度,尽量让大多数下岗职工知道在那进行什么内容的培训。
招聘市场也需要打假--下岗职工呼吁
在下岗职工看来,劳动市场上招聘和用工行为的不规范,特别是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对他们的再就业,产生了很大的阻碍作用,比如有些单位并没有招人的目的,他们在媒体上作招聘广告仅仅想利用招聘广告的广告效应,打着招聘的幌子,为自己的单位做广告。这样,来应聘的人就不由自主地成了他们单位的义务广告员。这种欺骗行为给下岗职工再就业带来很坏的影响。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更重要的事会给他们带来精神损失。因此,在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中,职业指导员要让下岗职工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求知应对技巧,以便避开招聘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职业指导是再就业工程的金钥匙
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职工的再就业情况之中,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下岗职工,应采用不同的职业指导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第一类是:下岗后能很快适应,感到下岗是一个好机会。他们对再就业要求比较高,希望能得到一份发挥自己能力的工作。这就应该给他们提出高要求,准确发现他们的优势并鼓励他们在新环境中锻炼自己,推荐又创造性的工作而且使其在原企业中无法发挥的新职业。
第二类是:下岗后心理不平衡,带着情绪找工作,且时常抱怨,爱发牢骚。应给他们说的机会,实在的对待,引导其正视自己,了解人才劳务市场,帮助其学会考虑问题,推荐一份具体性的工作。
第三类是:家里有一些具体困难的,他们对工作选择不挑剔,只要离家近,不上夜班有休息日,能顾家就行。因此他们不难找工作,如保洁工,值班员,他们都能很快接受并干好。
第四类是:比较有传统观念的女性,他们经历比较坎坷,多数插过队,下过乡,素质较高,下岗后家里生活条件随之下降,他们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们的自信已被多年的不顺磨掉了,应从其身上找到闪光点,让他自信起来,推荐独立负责的管理工作等。
以上四类是较常见的,还有许多更具体的问题,需要具体解决。因此必须认真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新路子。使再就业指导工作能对症下药,帮助下岗职工尽快找到新的岗位,维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社会调查报告 篇2一、实践目的:
“迎龙年”,丰富寒假生活 2.提升自我与邻里的沟通能力,加深对家乡变化的了解 3.增添实践经历,充实学习成长生涯。
二、实践内容:新年前的几天主要是通过父母以及合同单初步了解村里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问题,比如这次土地租赁的起始时间,每亩土地的获益,村里邻里的自愿倾向,租赁后土地的使用方向,租赁方的态度等并以此初步制定实践计划以及欲调查的问卷;新年后主要是通过先前的了解信息以及网上搜集的关于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规定制定好的问卷并对相关邻里乡亲进行调查,并详细深入地了解本次土地租赁情况,调查后做好整理统计并做出报告。
在着手这项实践之前,或者说在签订相关合同书之前,我就已从父母口中听过些关于村里土地出租的消息,当时家里还挺后悔我把户口签到了南通,以为会因此少得不少钱,以为土地承包是以人口计算,但事实证明土地租赁只是以亩计算的,因而少了些许担心。去年我做过关于拆迁方面的调查,其中也涉及了很多土地方面的流转问题,据我了解那些是与户口相关的,难怪村里的人都对那些颇有关注。在这之前的一年,村里所有的地必须按要求全部种上水稻,虽然因为父母身体不好家里已经两三年没种水稻了,但这次也不得不听村干的安排,当然,这也是有好处的,农药化肥灌水都实行了统一分派管理,并且买一送一,给乡里人减轻了不少负担,那时便也知道,以后要好久都没得田种了。
经过年前几天从父母以及合同书的了解,我知道了这次租赁的目的: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为了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规范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流转期限从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租赁方给对方的流转补偿费用为900元每亩,据说,有别的村想涨补偿费闹事,结果没成功,补偿费原本也没我们村高,这个原因嘛,我们村属于镇边缘区,说不定哪天就被开发了,到时候地价疯涨也是说不定的。依据合同所说,补偿费会增幅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做相应调整。就这份合同而言,也有相关的规定。
这些都是合同书上明文写得很清楚的,但据我调查发现,很多地方 ……此处隐藏13002个字……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五、对规范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设想
1.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建议统一适用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即为地方设置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预青办)人员。随着我国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设置预青办的地方越来越多,人员和机构是现成的;预青办人员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客观、全面地进行调查;预青办人员是我国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其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更有利于其后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社会调查员制度。使社会调查员通过调查并制作的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公正。而且由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报告,该报告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社会调查报告作用的延伸。社会调查员出庭,除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外,对未成年人自愿认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邀请其参与法庭教育。由于社会调查员进行了社会调查,因而就整个法庭而言,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外,社会调查员是最了解和熟悉被告人成长轨迹的人,由他们参与法庭教育,效果应该是最佳的、最理想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应当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少年法庭应当填写结案登记表并附送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材料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送达到执行机关。另笔者认为,为更好的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司法局社会矫正办公室、预青办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时,一并将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涉及个人隐私部分除外)送达,以便于上述部门尽快了解情况,利于对未成年犯罪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社会调查报告 篇9随着科学技术的速度发展,我国的经济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每家每户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汽车、摩托车、助动车日益增多。同时,这些机动车也给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危害,尤其是对我们正处在学龄阶段的孩子来说,这可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危机”。可是,许多同学对卫生环境似乎毫不关心,甚至没有保护环境的意识,我校同学的环境保护意识又是怎么样的呢?请看下面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1、了解在校同学的卫生环保意识怎样。
2、改善教室卫生,活动场所干净情况。
3、保持校园干净整洁。
4、通过总结与调查结果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地点:xxxx小学三年级教室
3、调查人:xxx
4、调查对象:本班学生
三、调查经过
1、5月22日上午,我来到三年级教室内,准备调查三年级的学生进行调查,我事先准备好的调查问卷发了全班36位同学,采用“问卷调查”顺利成章地完成了任务。任务完成得不是很好,但收获也不少。
四、调查题目:
简答题1:如果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扔纸屑你该怎么办?
简答题2:看到地上有垃圾你该怎么办?
简答题3:如果你身边有张纸,四周又没有垃圾箱你该如何处理?
简答题4: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你会乱扔垃圾吗?
五、调查结果:
1、通过被调查人在不同情况下做出反应,来调查他们的应变能力与意识。
2、通过被调查人对事物的认识与作出的判断,来判断他们的卫生环保意识。
结果:经过我一节课的努力了解到20位同学卫生环保意识一般,14名有较强的卫生环保意识,还有2名同学的卫生环保意识十分差。
六、调查分析:
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令我触目惊心,在这36位同学中,只有少部分的同学在心中能够树立起一定的卫生环保意识,而多半完全不注意自己的卫生环保,通过调查得知,在我们在校同学中有一半缺乏卫生环保意识。
七、结论:
1、我校同学的卫生环保意识比较差,遇事所作出的判断十分草率、马虎。
2、我校同学对自我环保毫无认识,一旦碰到该自己解决的细节问题都十分不注意。
3、我校同学缺少应对卫生环保的措施,比如乱扔垃圾等,竟还有同学会把垃圾扔到绿化带上。
八、建议:
1、学校应多开展一些提高同学卫生环保意识的活动,让同学们多参与实践体会。
2、家长也应该多培养教育孩子们这方面的知识能力。
3、给同学们开展一次绿化环保宣传教育。
4、每班配备一只环保箱,要求大学生投稿记录环保卫生情况报告。